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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3.5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2021/11/10 15:15:36      点击:


万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

年限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

挂牌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万让2015-16号地块

位于万宁市万城环市一西路和建设北路交叉口西南角地段

0.2392公顷(合3.59亩)

40

零售商业用地占50%、商务金融用地占50%

容积率2.0

建筑限高27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5%

906

906

二、竞买人资格及竞买要求:

1、竞买人资格:

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竞买。

2、竞买人要求:

凡在万宁市境内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满二年以上未投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或者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的,均不具备竞买人条件。项目建成后,总建筑计容面积自持比例为10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竞买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万宁市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1  10  19 日至 2021  11    17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或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大楼用途管制和耕保组查询和购取《万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期限: 2021  10  19  2021  11  17 17:00(以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须按挂牌起始价全额支付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该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

六、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   2021 11  17 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起始时间: 2021  11  9  8:30 

          截止时间: 2021  11  19  11:30 

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受理报名、报价时间:报名报价期限内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已经达到下列净地条件: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土地权利清晰;不存在土壤污染,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确认通水、通电、通路等,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必须的条件;已完成地上附着物清表,地上附着物已补偿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

2、土地出让控制指标:零售商业产业投资强度指标应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应为≥45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应为≥12万元/亩。商务金融产业投资强度指标应为≥35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应为≥50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应为≥20万元/亩。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年内。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3、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该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需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

4、该宗地须按照我省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兴建“类住宅”项目,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套内建筑不得设置独立厨房、卫生间、排水排烟等设施。

5、建设项目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项目建筑设计。

6、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2019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琼建科〔2019〕137号)等文件要求,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7、竞买成交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涉及水务、绿化、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的有关规定。

九、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南侧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2217899

系 人:梁先生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9日